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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监狱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时间:2021-06-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2734

二、项目编号:CLF0121GZ02ZC25A

三、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20号

1,421,888.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1-1

其他

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江门监狱

日产日清

2

良好

1,421,888.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人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庄洪、张天波、谭曼琼、梁建超

巢鸿蕾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1.83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如下:

服务范围:(一)需收集范围(垃圾日产日收集)狱外生活区、办公区、武警部队、公共场所(包括农贸市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门前,公共道路、小巷、人行道、花圃草丛、健身广场、公园等)、狱内生活区、生产区等垃圾收集点的所有垃圾。(二)须无偿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垃圾清运任务。

服务要求:垃圾一日一收,干警职工餐厅、狱内伙房潲水一日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参照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年版本)等国家和部门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执行《广东省江门监狱垃圾收集作业管理考核制度》。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24.80

20.00

89.80

1

1

鹤山市顺成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80

19.80

18.44

73.04

2

2

广东绿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80

20.00

18.16

72.96

3

江门市粤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40

4.00

17.92

43.32

4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江门监狱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联系方式:0750—86388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32

十一、附件

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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