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会见办事指南
江门监狱服刑人员会见包括三种方式,即现场会见、广东司法行政视频会见、可视亲情电话,这三种方式每名服刑人员每月只能三选一。服刑人员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次,每次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广东司法行政视频会见不超过7人),每次会见时间在30分钟以内。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
一、预约现场会见
(一)事项名称
罪犯现场会见
(二)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三、四章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事指南。
(三)服务对象
罪犯家属。
(四)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0750-8638321。
(五)受理条件
经预约后,会见对象可以在对应会见日进行会见。会见对象包括:
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其他亲属:1.上述亲属的配偶;2.经监狱审批的其他亲属。
其他人员:1.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领事官员;2.受委托的律师或亲友;3.来监帮教的单位、社会团体人员;4.经省监狱局或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
非国家节假日的会见时间如下图(国家节假日等节点的会见安排另行通知)。
(六)申请材料
服刑人员亲属首次会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与服刑人员同一户口本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2.与服刑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乡镇、街道、公证机关、户籍机关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监狱会见室核查,经审核录入亲属关系后办理会见。
服刑人员亲属非首次会见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监狱办理会见即可。
(七)基本流程
预约现场会见——监狱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和会见时间——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按规定要求进行会见。
预约方式:“粤省事”小程序、官网(http://gdjyj.gd.gov.cn/hjyy/pchjyy/)、本公众号菜单栏【服务】-【现场会见预约】途径预约现场会见(操作时请仔细阅读说明,核对会见方式及填报信息,以免误选到其他会见方式而导致无法现场会见),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件、资料后即可提交预约申请。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九)是否网上办理:是。
(十)办理时限
承诺7个工作日内。
二、广东司法行政视频会见(远程会见)
(一)事项名称
广东司法行政视频会见(远程会见) ,即罪犯家属到广东省县级以上的司法局申请远程探视。
(二)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事指南。
(三)服务对象
罪犯家属。
(四)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0750-8638321。
(五)受理条件
基本要求和上述现场会见相关内容一致,会见时间以当地司法局安排为准。
(六)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远程会见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到司法局申请。
(七)基本流程
到广东省县级以上的司法局申请,或通过“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预约——符合条件审核通过——指定日期到该司法局进行会见。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九)是否网上办理:均可。
(十)办理时限
承诺10个工作日内。
三、可视亲情电话(视讯会见)
(一)事项名称
可视亲情电话(视讯会见),即通过手机app进行视频通话。
(二)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事指南。
(三)服务对象
罪犯家属。
(四)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0750-8638321。
(五)受理条件
基本要求和上述现场会见相关内容一致,会见时间如下。
(六)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的人员须按照线上指引上传有效证件、关系证明材料。
(七)基本流程
下载安装“驿道” APP——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实名注册——监狱审核通过——指定日期在手机APP上与服刑人员进行视频通话。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九)是否网上办理:是。
(十)办理时限
承诺7个工作日内。
主办单位:广东省江门监狱 联系方式:0750-863 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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