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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现场会见的通知

时间:2023-02-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各位服刑人员家属: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监狱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家属有序会见,我监狱自2023年2月23日起恢复现场会见并启用线上会见预约系统进行现场会见预约,同时将继续采取现场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推荐)可视亲情电话视频会见(推荐)三种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见方式

  服刑人员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次,每次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在30分钟以内,从以下三种会见方式任选一种。

  一、现场会见

  办理现场会见手续时间每天分为上午、下午2个时段办理,分别为:8:30-11:00、14:00-16:30。每周各监区现场会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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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约方式

  罪犯亲属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  

  “广东监狱”官网微信公众号途径预约现场会见(操作时请仔细核对会见方式及填报信息,以免误选到其他会见方式而导致无法现场会见),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后即可提交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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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流程

  罪犯亲属须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携带有效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监狱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会见手续。

  ▲罪犯亲属首次会见:

  与罪犯同一户口本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与罪犯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乡镇、街道、公证机关、户籍机关等出局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明必须盖有当地公安相关部门的盖章)到监狱会见室核查,经审核录入亲属关系后办理会见。

  ▲罪犯亲属非首次会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监狱办理会见。

  四、会见对象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其他亲属

  (1)上述亲属的配偶;

  (2)经监狱审批的其他亲属。

  6.其他人员

  (1)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领事官员;

  (2)受委托的律师或亲友;

  (3)来监帮教的单位、社会团体人员;

  (4)省监狱局或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

  五、会见须知

  为确保现场会见能安全、有序进行,请会见亲属自觉严格遵守会见规定及相关要求,并做好会见准备。具体如下:

  ▲前置登记

  会见亲属必须是罪犯本人向监狱申报登记的社会关系。

  ▲提前到达

  凡预约成功的亲属将在提交预约后收到监狱的通知短信,请在成功预约的时间段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监狱综合服务大厅办理。逾期、逾时未办理会见手续的,视为放弃会见,当月申请无效。

  ▲证件齐全

  凡成功预约的家属,前来会见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如未能提供,将不予会见。

  ▲暂缓办理情况

  1.最近有发热、红眼、皮疹等可疑传染性疾病的人员暂缓办理;

  2.会见当天体温检测达≥37.3°C的暂缓办理;

  3.新入监不满2个月的罪犯,严管级、禁闭等罪犯原则上暂不办理会见。

  ▲做好防护

  现场会见人员必须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接受体温检测。

  ▲会见要求

  1.罪犯家属来监办理会见时请不要穿奇装异服,女性穿着不要过于暴露(不要露背、露脐、露胸,不穿超短裙等);

  2.不得酒后会见;

  3.严格携带现金、钱包、打火机、烟、手机、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卡位。

  ▲特殊情形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社会政治事件影响以及监狱安全需要等特殊情形暂不办理会见。

  

  二、广东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

  罪犯亲属可到广东省县级以上的司法局申请远程探视、也可通过“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预约。注意:首次申请远程会见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到司法局申请。

  

  三、可视亲情电话视频会见

  罪犯亲属可关注广东省江门监狱公众号 “服务”菜单栏,下载安装“驿道” APP,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实名注册。经监狱审核通过后,在手机APP上与罪犯进行视频通话。

  如下载、注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客服热线 400-6630-166或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750-863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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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员等来监办理公务

  一、电话预约

  律师、公证员及其他人员等来监办理公务的,请事先通过拨打监狱电话0750-8638229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介绍信原件、委托函、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监狱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公务办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律师会见需提供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律师执业证书;

  3.律师事务所证明(介绍信),如有律师助理随同参加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助理会见在押罪犯的证明、律师执业证书等;

  4.罪犯本人及罪犯家属签名的委托书。

  律师会见应携带上述材料到狱政管理科业务窗口办理手续,由狱政管理科审批办理。


咨询电话

  如监狱会见安排或公务办理事宜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网。如有疑问,请在法定工作日时间拨打江门监狱咨询电话:

  1.会见咨询0750-8638128。

  2.律师、公证员等业务咨询0750-8638229。



广东省江门监狱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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