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家里困难,可以申请假释出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节假释的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刑罚制度,监狱在办理时会综合考察服刑人员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减刑假释个案案情均不相同,具体案情要进行具体分析。
总的来说,假释要视罪犯具体悔改表现,由监狱依照程序提请假释,家庭困难不在依法依规办理假释的范围内,如生活实在有困难的,请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政策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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