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3月18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党组会议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部署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教育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各项要求,把这次学习教育开展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一体推进学查改,开门搞教育,推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教育落地见效。要深化学习,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要深入推进问题查摆整改,综合运用作风领域反面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突出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切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工作安排,深刻领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要针对当前安全稳定工作规律特点,进一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推动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类案同处、实质化解。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推出法律服务举措,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防治因不当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作用,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来源丨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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