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en3698
留言日期:
2020-11-17
主题:
寄信件
内容:
10月23日入所的,请问可以收信件吗?寄信有什么要求吗?在押人员每个月可以寄多少封信?可以寄衣服吗?寄衣服有什么要求?顾送款是随便一个家属都可以在粤省事存吗?有没有限定家属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17
答复时间:
2020-11-1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江门监狱
答复内容:

你好,对你的问题作一下回复:

1、10月23日入监的,可以接收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寄信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不得含有碍于罪犯改造等内容。同时,信件中不得夹藏照片、钱币或其他无关物件。


3、罪犯寄信次数无特别限制。


4、家属须凭监狱寄出的《顾送物品清单审批表》寄送衣服(即顾送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具体要求可点击:罪犯家属顾送物品须知


5、无论在粤省事或通过银行现场汇存款,罪犯顾送款必须是由登记在监狱系统内的家属办理。如需确定是否属登记家属,可致电监狱0750-8638332咨询。具体操作可点击:粤省事顾送款小程序汇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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